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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医疗器械企业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征集发布活动”的公告

2024-12-03 1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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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构建中小企业发展“321”工作体系,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报业协会联合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和同景集团有限公司,从2020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组织媒体领域、中小企业工作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对征集入围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向全社会发布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100篇。

  现将2021年第二届“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征集发布活动”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医疗器械企业、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聚焦“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宣传报道优秀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广大新闻媒体更加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和媒体从业人员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的广度、深度、质量和水平;全面增强我国中小企业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为我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征集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单位刊发的以中小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报道作品。

  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须为以上媒体单位原创,由新闻宣传工作者和媒体从业人员采写制作,并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刊播。

  围绕“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这一目标”等中小企业重点工作,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全面彰显我国中小企业筚路蓝缕、发展壮大的重大成就,深入反映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困难,有力推动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充分报道各地方各部门、全社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所采取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典型经验。

  (一)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医疗器械企业真实,勇于创新,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深入基层,善于挖掘,分析深入,突出实践性与理论性,推动解决问题,社会反响好。

  (一)各地各部门努力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二)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带动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发展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在提升服务深度、优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医疗器械企业、深化服务成效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各地各部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在改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政策环境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四)各地各部门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在积极落实金融惠企政策,推动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政策惠及面,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五)各地各部门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权利,依法保护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整治涉企乱收费,及时有效处理企业投诉问题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六)各地各部门在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在体制机制、金融财税、科技人才服务等方面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七)各地各部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共赢发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本次活动面向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移动端等征集原创作品,消息、通讯与深度报道、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等体裁均可参评。

  (二)中国报业协会组织各省(区、市)报协各推荐本省省级(区、市)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媒体报送2篇作品。

  (三)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其他中央重点新闻媒体单位各推荐报送2篇作品。

  (四)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各省(区、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推荐报送1篇反映本区域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作品。

  由新闻媒体领域、中小企业工作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宣传报道优秀作品的评选工作。

  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评审以下九类反映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优秀作品:

  通过中央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告,中国报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分别向中国报业协会各理事会、相关新闻媒体成员单位、各省区市报业协会、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各省区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征集通知。上述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推荐作品报送到“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征集发布活动”执行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11月15日前,完成对宣传报道优秀作品的评审工作,并于11月下旬完成社会公示。

  主办单位将于12月中旬在2021APEC中小企业工商论坛期间举办活动仪式,正式发布第二届“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征集发布活动”成果,公布入围作品,并对记者、编辑给予奖励。

  作品须严格按要求,在截止日(2021年9月20日)前进行报送(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如下:

  (一)各推荐单位须填写1份《第二届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征集推荐表》(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单位名义统一报送。每单位可报送2个作品参评,按照推荐顺序填写。超报的作品不予受理。

  各推荐单位须将推荐表与推荐作品的PDF扫描件和宣传报道作品word文稿(须与发表件内容一致)一式两份,快递至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所有材料电子版须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作品word文稿命名请采用“作者+单位+类别+标题”格式。纸质版材料请用A4纸打印。作品word文稿标题为二号宋体,正文为三号仿宋体,行距27磅。

  (三)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A座1111室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主办单位热烈欢迎全国新闻媒体、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积极参与第二届“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征集发布活动”,共同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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